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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“预制菜”话题备受消费者关注。去年,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出台一份通知,其中明确:预制菜是不添加防腐剂,经工业化预加工(如搅拌、腌制、滚揉、成型、炒、炸、烤、煮、蒸等)制成,配以或不配以调味料包,符合产品标签标明的贮存、运输及销售条件,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。
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2024年3月发布的《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》,预制菜的官方定义如下:
一、核心定义
预制菜是以一种或多种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为原料,使用或不使用调味料等辅料,不添加防腐剂,经工业化预加工(如搅拌、腌制、滚揉、成型、炒、炸、烤、煮、蒸等)制成,配以或不配以调味料包,符合产品标签标明的贮存、运输及销售条件,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。
二、排除范围
以下食品不属于预制菜:
1. 主食类食品:速冻面米食品、方便食品、盒饭、盖浇饭、馒头、糕点、肉夹馍、面包、汉堡、三明治、披萨等。
2. 中央厨房制作的菜肴:连锁餐饮企业通过中央厨房配送的净菜、半成品或成品菜肴,因属于餐饮环节管理,不纳入预制菜范围0。
3. 简单加工的净菜:仅经清洗、去皮、分切等未经烹制的食用农产品(如切好的蔬菜、肉块)。
4. 即食食品:不经加热或熟制即可食用的食品(如即食豆干、即食罐头)及凉拌菜(如蔬菜沙拉)。
三、关键特征
1. 工业化预加工:需具备规模化、标准化、洁净化生产条件,符合预包装食品法规要求。
2. 必须加热/熟制:消费者需通过加热或彻底熟制后食用,例如复热即食的鱼香肉丝、需二次煎制的半熟牛排等。
3. 无防腐剂添加:严格禁止添加防腐剂,依赖冷链或杀菌技术保障安全。
四、与公众认知的差异
官方定义的预制菜范围较窄,主要针对零售端的预包装食品(如超市售卖的料理包),而消费者常将餐饮店中央厨房的预加工食材(如净菜、半成品)也视为预制菜。例如,西贝门店使用中央厨房切割的羊排,因属于餐饮环节配送,按政策不纳入预制菜范畴。
五、国家标准进展
目前六部门定义是行业规范化的基础,但国家标准仍在制定中:
- 国家卫健委已将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制菜》列入2024年度计划,拟明确分类、标签、添加剂等要求。
- 部分省市(如广东、四川)已发布地方标准,但全国统一标准尚未出台,业界呼吁加速推进。
总结
预制菜的核心是工业化生产的预包装菜肴,需加热/熟制且无防腐剂。消费者需注意,餐饮店的中央厨房预加工食材不属于预制菜,但若商家使用预制菜却未明示,可能侵犯消费者知情权。未来随着国家标准落地,行业将更趋规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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